在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的内容有: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肋骨骨折6处以上等。
其中粉碎性骨折的认定与医学认定一致,粉碎性骨折属于完全性骨折,又称为T型骨折或Y型骨折,只要受损骨质碎裂成三块以上,便可以认定为是粉碎性骨折。
轻伤一级是外界致伤因素导致身体受到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的。
轻伤二级的内容有: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
轻伤二级是外界各致伤因素导致身体受到原发性损伤,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的结构或功能轻度损害,影响容貌的。
从这些内容上也可以看出,轻伤一级的伤情要比轻伤二级的伤情严重,且与我们在生活上对伤情的认知有所不同,轻伤并不轻。
鉴定标准作为伤者伤情的司法鉴定结果,可以在案件中充当证据使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十八条,自陷醉酒,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上述案件中,姚某与杨某在事发时都处于醉酒状态中,但醉酒的情况属于其个人愿意导致,属于自陷醉酒的情节。而两人在打斗中,杨某被姚某打成轻伤一级,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那么他也就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上,导致一人轻伤一级的,量刑起点在一至二年有期徒刑,致一人轻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