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报警记录和病历都是将来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该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同时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02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03
因家暴离婚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