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18号令/沈阳市发布18号令】
2026年03月28日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于2021年1月5日发布第18号令,针对当时疫情形势推出八项管控措施,核心围绕精准防控与风险阻断。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暴露人群采取“三封闭”管控——封住户门、单元门、小区门,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锁定被污染环境接触者,坚决遏制社区传播。在人员流动管理方面,令中明确中风险地区及重点管控区域人员一律禁止离沈,其他地区人员非必要不离沈。确需离沈者必须提供72小时内单人单管单采核酸阴性证明并登记报备,而全员核酸检测因采用10:1或5:1混采模式,仅作大范围筛查用,结果不作为离沈依据。政府特别解释,混采虽能提高检测效率,但需进一步单采确认,体现了科学防控的严谨性。医疗管理环节要求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核酸检测,陪护人员原则上不离院,离院后须重新检测。集中隔离措施细化为“14+7”模式,密切接触者需在隔离第1、3、5、7、13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13天加做血清抗体检测,解除隔离后还要7天社区健康监测。入境人员则实施“14+7”集中隔离,期间3次核酸检测和2次血清抗体检测,食宿费用自理。为强化执行力度,号令明确对擅自离沈导致疫情传播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档案。医疗机构需落实首检负责制,混检阳性样本须立即上报并送市疾控中心保存。这一系列措施在当时形成了从源头管控到末端追责的闭环管理,既体现精准防控的“沈阳担当”,也为后续疫情防控积累了重要经验。